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各地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认真实施条例、依法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健全终身教育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着力促进老年教育扩容、提质、增效。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内容,实现《老有所学行动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报告提出以下建议。
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科学制定全省老年教育“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老年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坚持将政府举办的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建立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和学习者多元主体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
要突出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便利性、公平性,让更多的老年人“学得了”“学得好”。着力推动老年教育机构与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和志愿服务机构等合作,整合党群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室)、公园广场等场地资源,探索校内和校外、室内和室外、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老年教育办学新路径,引导和吸纳更多的老年人参与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真正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