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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11-13  查看人数:

皖政办秘〔2017〕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推进我省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结合安徽省情,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加快健全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开创安徽老年教育发展新局面,促进安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权益、机会均等,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都能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最大限度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学习需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发展。坚持面向基层、协调发展,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在办好现有老年教育的基础上,将老年教育的增量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坚持因地制宜、开放灵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相适应,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服务老年教育,促进教育资源开放共享,运用互联网等手段,方便就近学习,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为目的,增强老年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提高老年教育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快速发展、老年大学进一步发展和开放、远程教育有效运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全社会资源不断集聚的老年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作为发展社区教育的重点,完善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到2020年,95%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校,5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学习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教中心、县电大工作站、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基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社区科普学校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重视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加强对农村散居、独居老人的教育服务。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对口支援,鼓励城市老年大学以建立分校或办学点、选送教师、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基层和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帮扶支持。 

(二)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扩大老年大学的覆盖面,到2020年,逐步实现县(市、区)老年大学全覆盖。提升老年大学的教学质量,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要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规范教学管理、科学设置课程、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学习需求。提高老年大学的开放度,省、市两级老年大学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使之成为区域内集教育科研、教学指导、师资培训和学习资源开发为一体的老年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县(市、区)老年大学负责区域内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共享配送、选送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示范教学、举办学习成果展示活动等。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要树立新的办学理念,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加强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合作,组建老年教育联盟(集团)或养、教、医一体化组织。 

(三)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可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鼓励支持院校、培训机构等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课堂。鼓励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与老年教育机构结对开展支教活动,为其选送教师、开设讲座、共享课程资源;艺术类、医药卫生类、师范类院校和开设有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的职业院校,应积极开发老年教育特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积极提供支持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可充分利用假期及课余时间,与当地老年大学(学校)实现场地、师资等资源共享。支持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发挥远程教育和系统办学的优势,举办开放大学,参与老年教育。 

(四)整合文化体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深入推进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推动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老年教育提供便利条件。探索“全民阅读点”等公共文化场所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服务的新途径。遴选、开发一批文物、戏剧方面通用型老年文化学习资源,印制普及读本,丰富老年文化学习内容。鼓励各地结合区域实际,依托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设施和资源,建设一批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与社区教育机构密切合作,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各市、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作用,开设贴近老年人生活的专栏专题,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进一步适应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增强老年教育的吸引力。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要组织开展针对老年人学习需求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实现人生价值。创新教学方法,将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探索体验式学习,设计老年人感兴趣的活动主题,利用可视、可听、可感的教学媒体,让老年人在亲身体验过程中学习知识。积极探索远程学习,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数字化资源,开发符合老年人需求的数字化资源,为老年人网上学习提供支持服务。积极探索移动学习,有条件的老年教育机构可利用现代通讯终端开展移动学习,开发适合移动学习的教育资源,提供移动学习支持服务,满足老年人随时随地学习的需求。引导开展读书、讲座、研讨、参观、展演、游学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引导、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建立学习团队,加强对老年学习团队的培育、指导、管理、服务,推进老年学习团队规范化建设,培育5000个学习团队,定期评选一批老年学习团队先进典型。对网上学习、移动学习的老年人加强引导、服务,培育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等新型学习组织。 

(六)利用养老资源推动老年教育。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学习活动。积极探索在各类养老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老年课堂等固定的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组织开展特殊文体教育活动,提供生活技能培训、科技扫盲等服务。到2020年,建立300个养教结合学习点,32个养教结合示范学习点。 

(七)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老年人既是知识的学习者,也是知识的传授者。用好老年人这一宝贵财富,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技能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教育支持。发挥老年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彰显长者风范。发挥老年社团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鼓励引导各类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学者、老专家、老教师、老艺术家志愿服务老年教育,参与老年教育课程开发、团队指导等各项服务;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学员参加社区助学志愿服务,培育一批老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八)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运用市场机制调节供需关系,进一步优化老年教育的市场结构、内容和布局。加强规划指导和外部监管,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其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开展老年教育。支持老年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发展。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产业价值,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推动投资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 

(九)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依托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打造老年教育信息化的学习平台、资源平台、服务平台。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强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辐射。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老年教育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应用,将各地老年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安徽省老龄信息管理系统。 

(十)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鼓励省内综合类高校、师范类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其他高校也要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老年教育方向的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依托老年大学、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建立20个老年教育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立老年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支持相关人员在职进修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推进老年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分层推进教学骨干、专兼职教师、助学志愿者等老年教育师资培训,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 

(十一)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和交流合作。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探讨和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老年教育报刊建设,建立省内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展示平台,遴选并推广优秀老年教育课程、团队、项目,推进我省优秀老年教育经验与成果的展示、共享与交流。积极参与国内外老年教育相关活动,加强与国内外老年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发达地区老年教育先进理念和做法。 

三、重点推进计划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编写相关读本,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安徽地方文化,设计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项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年人学习和生活中。积极推进社区、学校等老年人学习场所文化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学员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长者风范教育。县级以上老年大学要有宗旨鲜明的校训、校歌等文化内容,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打造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团队。 

(二)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整合资源,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推进老年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社区老年人学习场所,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计划、有教学;建设好村(居委会)老年社区学习点,做到有场所、有教学。改善现有老年大学的办学条件,提升其教学场所和设施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其社会服务能力。到2020年,省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市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0平方米,县(市、区)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0平方米。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的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的典型。 

(三)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计划。统筹安排,多方协作,开发适合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资源。制定课程、教材等各类学习资源的建设标准,促进资源建设规范化、多样化。通过遴选、开发、整合、推介、引进等方式,开发纸质、电子音像、网络、移动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介的学习资源,形成系列课程推荐目录。促进学习资源的均衡配置,引进和研发50种老年普及读本,重点解决乡镇(街道)以下老年人学习资源不足的问题。鼓励多元主体共建共享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定期举办老年学习资源建设交流活动。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支撑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 

(四)老年教育师资储备计划。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或创办老年教育机构,享受有关政策扶持。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师生从事志愿服务、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要在工作考核、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支持教师在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老年教育机构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专业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建设具备老年教育师资信息储备、查询、配送与反馈功能的安徽省老年教育师资库。 

(五)示范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计划。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示范校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全省老年大学(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设施良好、制度完善、教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示范校。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要以示范校创建为契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 

(六)远程老年教育发展计划。以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开展老年开放教育,建设安徽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多媒体课程资源,建立远程学习指导服务中心,为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远程老年教育提供数据支持、设备配置、技术培训、应用反馈等指导服务,为老年人远程个性化学习提供学习规划、课程推荐、辅导答疑、交互体验等指导服务。支持各市电大成立老年开放大学,各县电大工作站成立老年教育学院,为老年人远程学习提供支持服务,面向本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并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建立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加强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远程教育教学点(收视点)建设,省老年大学协会继续与安徽广播电视台办好老年广播节目,提高节目质量。到2020年,力争远程老年教育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100%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习网点,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远程老年教育网络。 

(七)老有所为行动计划。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积极参加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推动各类老年社团与大中小学校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建立由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所专长的老同志组成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到2020年,每所县级及以上老年大学至少培育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其他老年教育机构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发展改革、财政、编制、老干部、老龄等部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统筹、指导全省老年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提出落实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并抓好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推进老年教育发展。要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体制机制,发挥好已有的老年教育组织、老年大学协会以及基层老年协会在推进老年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府的养老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予以高度重视、大力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老年教育机构教师、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升老年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制定人才激励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老年教育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教师、专业社工、学有所长的志愿者为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提供服务。加强老年大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努力培养一支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守纪律、懂规矩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老年教育工作干部队伍。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的经费投入,将全省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结合老年大学在校学生人数,核拨专项办学经费。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四)推动制度建设。研究完善涉及老年教育的相关制度。推进制定相关地方法规,促进老年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老年教育工作要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督导。把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老龄工作、老干部工作的评比表彰范围。探索开展老年教育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老年教育发展状况评估和研究。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学习文化,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32 


附件 

序号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一、主要任务

1

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

建立健全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到2020年,95%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校,5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学习点。整合利用现有的各类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基层城乡社区老龄协会、社区科普学校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鼓励城市老年大学以建立分校或办学点,为基层和农村社区老年教育提供支援。

各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科技厅、省委老干部局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2

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

2020年,逐步实现县(市、区)老年大学全覆盖。提高老年大学教学质量和开放度,发挥省、市老年大学带动和引领作用。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要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3

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可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鼓励支持院校、培训机构等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课堂,与老年教育机构结对开展支教活动,为其选送教师、开设讲座、共享课程资源,开发老年教育特色课程,为老年教育提供支持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可充分利用假期及课余时间,与当地老年大学(学校)实现场地、师资等资源共享。支持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举办“安徽老年开放大学”。

省教育厅、省委老干部局

持续实施

4

整合文化体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

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为老年教育提供便利条件。遴选、开发一批文物、戏剧方面通用型老年文化学习资源,印制普及读本,丰富老年文化学习内容。各市、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作用,开设贴近老年人生活的专栏专题,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5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

加强对老年学习团队的培育、指导、管理、服务,推进老年学习团队规范化建设,培育5000个学习团队,定期评选一批老年学习团队先进典型。对网上学习、移动学习的老年人加强引导、服务,培育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等新型学习组织。

省教育厅、省委老干部局、省文化厅、省民政厅

持续实施

6

利用养老资源推动老年教育

积极探索在各类养老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组织开展特殊文体教育活动,提供生活技能培训、科技扫盲等服务。到2020年,建立300个养教结合学习点,32个养教结合示范学习点。

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老龄办、省残联,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7

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教育支持。发挥老年社团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鼓励引导各类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志愿服务老年教育,参与老年教育课程开发、团队指导等各项服务;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学员参加社区助学志愿服务,培育一批老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省民政厅、省委老干部局

持续实施

8

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加强规划指导和外部监管,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支持老年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发展。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产业价值,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推动投资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

持续实施

9

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

打造老年教育信息化平台,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加强老年教育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应用,将各地老年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安徽省老龄信息管理系统。

省教育厅、省委老干部局

持续实施

10

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

鼓励省内综合类高校、师范类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其他高校也要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依托老年大学、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建立20个老年教育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立老年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支持相关人员在职进修培训,推进老年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省教育厅、省委老干部局

持续实施

11

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和交流合作

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老年教育报刊建设,建立省内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展示平台,推进我省优秀老年教育经验与成果的展示、共享与交流。积极开展国内外老年教育相关活动,加强与国内外老年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定期举办全省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论坛。

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外办

持续实施

二、重点推进计划

1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

编写相关读本,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安徽地方文化,设计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项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年人学习和生活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学员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长者风范教育。县级以上老年大学要有宗旨鲜明的校训、校歌等文化内容,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打造一批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团队。

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

持续实施

13

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推进老年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社区老年人学习场所,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计划、有教学;村(居委会)老年社区学习点,做到有场所、有教学。到2020年,省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市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0平方米,县(市、区)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0平方米。

省委老干部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14

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计划

制定课程、教材等各类学习资源的建设标准,促进资源建设规范化、多样化。开发纸质、电子音像、网络、移动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介的学习资源,形成系列课程推荐目录。引进和研发50种老年普及读本,重点解决乡镇(街道)以下老年人学习资源不足的问题。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支撑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

省教育厅、省委老干部局、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15

老年教育师资储备计划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或创办老年教育机构,享受有关政策扶持。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师生从事志愿服务、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要在工作考核、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支持教师在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老年教育机构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专业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委老干部局

持续实施

16

示范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计划。

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校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设施良好、制度完善、教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示范校。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要以示范校创建为契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

省委老干部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分年度实施

17

远程老年教育发展计划

以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为主体建立安徽老年开放大学,建设安徽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建立远程学习指导服务中心。支持各市级电大成立老年开放大学,各县电大工作站成立老年教育学院,为老年人远程学习提供支持服务,并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建立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省老年大学协会继续与安徽广播电视台办好老年广播节目,提高节目质量。到2020年,力争远程老年教育覆盖全省各市、县(市、区)。

省教育厅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18

老有所为行动计划

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积极参加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推动各类老年社团与大中小学校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建立由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所专长的老同志组成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到2020年,每所县级及以上老年大学至少培育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其他老年教育机构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

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三、保障措施

19

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提出落实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并抓好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推进老年教育发展。要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体制机制,发挥好已有的老年教育组织、老年大学协会以及基层老年协会在推进老年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府的养老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予以高度重视。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委老干部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0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老年教育机构教师、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升老年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制定人才激励制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老年教育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教师、专业社工、学有所长的志愿者为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提供服务。加强老年大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努力培养一支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守纪律、懂规矩和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老年教育工作干部队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

持续实施

21

保障经费投入

各地要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的经费投入,将全省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结合老年大学在校学生人数,核拨专项办学经费。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省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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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制度建设

研究完善涉及老年教育的相关制度。推进制定相关地方法规,促进老年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老年教育工作要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督导。把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老龄工作、老干部工作的评比表彰范围,定期表彰老年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探索开展老年教育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老年教育发展状况评估和研究。

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委老干部局、省统计局

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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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学习文化,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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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24-01-09 08: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