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网站第一时间全文转载了《条例》。各地各级老年大学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个人学习等多种方式,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条例》一经公布,六安老年大学、濉溪县老年大学立即行动,组织校领导班子、全体工作人员集中传达学习《条例》精神。舒城县老教委、砀山县老年大学、萧县老年大学、长丰县老年大学、定远县老年大学、庐江县老年大学等积极响应,组织集中学习,对《条例》逐条解读。合肥老年大学、滁州老年大学、芜湖老年大学等多所学校也已制定了相关学习计划。
在学习中,大家对《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老年教育的发展方向有了明确的认识,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年人终身学习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动我省老年教育发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积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从确立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明确老年教育发展相关保障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依法促进老年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无疑产生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地老年大学纷纷表示,要按照上级领导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并结合自身老年教育实际,更扎实地开展老年教育工作,推动全省老年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文/李杨)